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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大荔县大数据中心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它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现向社会公开《大荔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大荔县大数据中心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街道府门前12号,邮编:715100电话:0913-3256586,电子邮箱:dlxx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方面

2020年,全县各镇办及政府部门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25条。结合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社区矫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反对铺张浪费等工作,制作相关专题,与各单位密切沟通,发布各类工作信息2430条。通过“i大荔”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36条,关注人数达679人。县档案馆接受查档案3700人次,调阅档案5100卷。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76家预算单位公布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相关信息79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150条。工程招标信息59条。社会公益类信息1084条。其中脱贫攻坚信息320条,社保就业信息68条,社会救助信息20条,医疗卫生信息405条,教育信息155条,应急管理信息116条。

通过“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等栏目,全面宣传政府工作、解读政策文件、解答公众疑问。解读政策文件、法律法规82次,其中解读材料数量 45条,解读产品数量 28个,媒体评论文章数量10篇。及时回应舆情信息29次,第一时间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和谣言,为县委县政府研判、处置和回应舆情提供决策依据。

公开大荔县市场监管局案件信息841条,其他执法信息7条。大荔县人民法院2020年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第二期信息,公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6件,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期答复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管理应用,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在线办理水平。已建成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评价系统和大荔政务公众号,正在与“渭好办”移动APP对接,全县550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网办率93%,可在政务服务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查询、办事等服务,为打造“线上政府、网上政府、掌上政府”打下了基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机构改革后,由大荔县大数据中心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县级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与县委编办联系,核定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机构职责,在政府网站上更新各单位最新名称及职责划分,在各单位三定方案确定后,及时予以公布。明确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理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脉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利用政府网站平台积极发布政府信息外,还通过电视、户外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县、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栏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政府网站内容审核制度,制定了《大荔县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经所在单位政务公开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才能发布,并保存相关审签程序备查,确保所发布的每一个政府信息都准确无误。

(六)工作考核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印发《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荔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确保结果公正。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到单位日常学习内容之中,切实增强公务人员依法依规的公开意识,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集中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社会评议方面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全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5件,其中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共75件;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提出提案130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已全部办结。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咨询投诉”栏目,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0年,转办群众咨询、投诉、建议708件,公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八)责任追究结果方面

2020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1211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93+15516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8+3339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09-1412114
行政强制08237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10

+2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220

40984.5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000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5000005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60000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宣传力度不够,条例修改后,各单位对条例内容的学习不够深入;二是机构改革后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三是各单位信息公开内容还存在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培训、通报等手段,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在工作中严格要求,狠抓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与性。

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的监督考核力度。做到考核日常化,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